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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东师范大学2004年校级精品课程评选以及 上海市高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文件)和《上海市教委关于2004年度高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华东师大2004年度校级精品课程评选及上海市高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2、申报课程必须是本科或高职高专开设的课程,原则上是在本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 3、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高职高专可为副教授),课程支撑网站应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和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和1至2位主讲教师各不少于50分钟的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录像上网参评。
二、时间安排 2004年5月10日~5月19日:落实本次申报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起草《申报方案》、《实施意见》等文件;编辑、制作《华东师范大学精品课程网》,为学校申报的精品课程提供展示平台,同时便于全校师生通过网络及时了解申报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新闻(网址见学校主页通知)。 2004年5月20日(星期四):召开教学院长、系主任会议,下发文件、部署工作;《华东师范大学精品课程网》主页开通。 2004年5月21日~5月31日:由教务处牵头,会同各院系确定申报课程和教师;改进和充实《华东师范大学精品课程网》内容;落实教学录像拍摄、编辑等工作人员。 2004年6月1日~6月21日:院系上报申报材料;完成精品课程支撑网站建设。
三、课程遴选 1、指导思想 以本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为契机,教务处将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的有关要求强化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力求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教务处将把学校现有的“百门主干课程建设”、“双语课程建设”等项目全部统一到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计划范围,加强常效管理和支持力度,同时,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完善课程支撑网站和多媒体教学录像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运用;另外,充分利用网络学院的课程资源,将网络学院的网络课程建设与学校的本科课程建设挂钩,力求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在此基础上,自明年起,教务处将从学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选拔优秀项目代表我校参加上海市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 2、评选、申报课程来源 (1)国家人才培养基地课程,重点是基地名牌课程。 (2)网络学院已建的教育硕士课程和专升本课程:这些课程具有现成的支撑网站和较为完善的多媒体课件,因此,可以从中选拔一些同时为本科生开设的优秀课程上报。 (3)已有一定网络建设基础的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包含“两课”和文化素质类课程(公选课)。 (4)选拔若干去年已经被评为上海市精品课程的项目,进一步完善后继续报评今年国家精品课程。
四、经费落实 待课程确定后拟从本年度教学建设基金中划出一块进行资助。 (1)对去年已经评为上海市精品课程的项目,每项拟资助3万元,共计3*9=27万元。 (2)对今年被评选为2004年度校级精品课程以及申报上海市精品课程的项目,每项拟资助2万元。
五、注意事项 通过考察教育部公布的2003年度151门“国家精品课程”的总体特点,结合我校去年申报工作的经验教训,有下列几点事项须特别注意: 1、申报课程的教学队伍不能仅包括一两个主讲教师,必须有一个优秀的团队作为支撑,同时,还要注意教学队伍的整体职称、学历、学术影响力和年龄结构等因素。 2、关于“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的定义:去年,上海市教委曾经将“两课”排除在“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 申报范围之外,但在2003年度的151门“国家精品课程”中却包含3门课程属于“两课”,甚至还有2~3门入选课程明显属于公共选修课,因此,今年我校也应可以将属于“两课”范围的优秀课程选拔、上报。 3、须注重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所有申报课程必须有支撑网站,在授课过程中注重使用多媒体技术。 教务处 2004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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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 |